本仲裁程序如下所示:首先,诉讼方需向特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的仲裁协议文件以及详细的仲裁申请书及其相应副本以启动仲裁流程;随后,该仲裁委员会需要对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受理要求。一旦案件得到批准,仲裁委员会必须在仲裁规则中明确规定的期限内向申请人发布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同时,还应将相关的仲裁申请书副本以及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给被申请人。
2024-07-13 13:41:00 回复
(仲裁程序大致上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涉案当事人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详尽的仲裁申请书及其若干副本以申请启动该仲裁程序;其次,仲裁委员会会对上述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受理此案。若仲裁委员会决定正式受理此事,则应在其所定规章制度的规定期限之内,将适用的仲裁规则和完整的仲裁员名单交付给申请人,同时也需要将仲裁申请书的副本以及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相关材料送达至被申请人手中。
2024-07-13 13:00:45 回复
解析:
仲裁过程如下所述:首先,当事人有责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以及相关的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以启动仲裁程序;其次,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该案件进行审理,若予以受理,则应在仲裁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以及仲裁员名册发送给申请人,同时也需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以及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发送给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律师解析 仲裁过程如下所述:首先,当事人有责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以及相关的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以启动仲裁程序;其次,仲裁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该案件进行审理,若予以受理,则应在仲裁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以及仲裁员名册发送给申请人,同时也需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以及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发送给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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