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过程及流程步骤,具体操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买卖双方缔结预售合约;其次,在确认所选房屋项目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买卖双方可前来与开发企业共同鉴定预售合同;再次,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最后,完成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手续。在整个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缔结预售合约
在选择好心仪的楼盘之后,买卖双方需要共同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看该楼盘是否具备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确认无误后,买卖双方即可与开发企业共同缔结预售合约。
二、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
在预售合同正式生效后,买卖双方需要亲自或委托开发企业将其送往市或区级别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发现有任何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情况,交易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对于符合规定条件和手续的,交易中心则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领取已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
三、办理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手续
当开发企业成功办理完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获得房产证后,他们将会与购房者一同向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在预售期间,若开发企业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的某些事项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他们必须与购房者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供给交易中心。
四、出售方与购买方信息
出售方:(甲方)地址:电话:购买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国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所有责任后果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合同的附件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刻生效。如出现任何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无果,应依法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提起诉讼。本合同正本共四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出售方:购买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契约之签订须遵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订立预售契约。当查阅过该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许可证明后,便可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契约。其次,预售契约的登记备案。在预售契约正式生效之后,您本人或授权开发商将其送至城市或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发现不符规定之情况或手续不全,交易中心将会在下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对于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且手续完备者,交易中心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登记备案,并以书面方式通知购房人领取已完成登记备案的预售契约。第三步,办理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手续。待发展商完成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获得房产证后,将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在预售期间,若发展商需要对预售契约中约定的某些事项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则必须签订补充契约。补充契约作为预售契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出售方:(甲方)地址:电话:购买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国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本合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责任自负。后续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合同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若出现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应提交至深圳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作出裁决。本合同正本共四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公证机关及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出售方:购买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024-07-11 06:56:54 回复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时,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进行预售意向的确定。在选择好中意的楼盘之后,务必先行查阅该楼盘所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后再与开发商举行正式的签约仪式。其次,对预售合实行登记备案制度。一旦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预售合同,便应由买受人亲自将该合同提交至所在地市内或各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若发现存在任何不合规之处,交易中心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反之,对于符合规定要求且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交易中心则会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前来领取已完成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最后,办理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手续。待开发商完成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并成功获取房产证后,他们将与购房者共同向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手续。在预售期间,若开发商需要对预售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必须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预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必须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出售方:(甲方)地址:电话:购买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国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本合同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所有因违反本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合同的附件一、二均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刻生效。若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深圳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提起诉讼。本合同正本共四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公证机关及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出售方:购买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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