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涉诈金额”通常意指犯罪嫌疑人为提供非法帮衬行为中所牵扯到的诈骗犯罪整体金额之总和;
然而,“流水”则可能涵括了通过各有关账户或者平台进行所有转账操作的总额,其不仅仅局限于涉及诈骗行为的那部分金额。需要注意的是,这两者之间并不等同,因为“流水”之中可能会包括合法的交易记录,而“涉诈金额”则专门针对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