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在中国司法程序之中,实施逮捕并不完全以先前的刑事拘留为前提条件。实际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逮捕通常是根据案件的侦察需求来决定的,只有在存在足够的证据显示涉案嫌疑人存在可能逃避调查、损毁关键证据或者继续进行违法行为等风险的情况下,才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执行逮捕措施。
然而,若是在特殊时期遇到棘手状况并且情况相当危急的话,公安机关亦可先采取拘留措施,然后再向上级部门提交批准逮捕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024-07-03 17:5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