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非法占用为核心动机,使用暴力手段、威胁或其它方式抢夺公有或私有财物,都是所谓的“恶意抢劫”罪行。若是在抢劫过程中对他人造成了严重人身损害,便可视为加重此犯罪行为的情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犯下恶意抢劫罪,使得他人重伤甚至致命者,将面临长达十年乃至无期监禁,外加罚款或没收财产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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