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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赠与过户、追回的询问?

pub****625 北京-丰台区 合同纠纷咨询 2024.06.28 15:19:29 366人阅读

已经赠与过户、追回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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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咨询解答:13265条

得有法定的理由,1、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2024-06-28 17:13:36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7900条

您好,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为您解答,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2024-06-29 01:5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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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17072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3944条

1.赠与物权利没有转移,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4-06-28 15:28: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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