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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企业拖欠债务,作为股东可以选择变卖其所持有的股份;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只要股东实际缴纳了虚拟资本并未出现任何转移公司资产的不当行为,投资者就无需为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而承受法律责任。只要股东持有的股份尚未被司法机关冻结,他们便有权自由地进行股权转让活动。但是,如果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了非股东会成员,则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6-14 14:4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