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关于代理刑事诉讼案件之规定:
1.根据案件所处不同阶段加以区分,刑事诉讼案件可区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等三个环节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侦查阶段,每起案件收费价格为1200至8000元人民币不等;
(2)审查起诉阶段,每起案件收费价格亦为1200至8000元人民币不等;
(3)审判阶段,每起案件收费价格则为1200至15000元人民币不等。
2.若作为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者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则按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3.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收费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进行。
二、关于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案件之规定:
1.对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者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内(包含10万元)的案件,每起案件收取基本代理费用1000至8000元人民币。
2.如涉及到10万元以上的财产关系,除了收取基本代理费用之外,还需按照争议标的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之间(包含5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4%-6%;
(2)争议标的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之间(包含1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3%-5%;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之间(包含5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2%-4%;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之间(包含1000万元)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为1%-2%。
三、关于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审、重审和再审案件、刑事死刑复核案件之规定:
1.对于此类案件,执行与一审相同的收费标准。但是,如果代理人在代理一审之后又代理二审,或者在代理二审之后又代理重审,或者在代理一审、二审之后又代理再审,则应按照一审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