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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未遂怎么判

付* 广西-北海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5.26 18:33:00 324人阅读

单位行贿罪未遂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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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河池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贿未遂的行为,一般的处理方式倾向于不将其视为犯罪进行审理判决。
然而,若经过仔细审查确认行贿未遂亦构成刑事犯罪,则可参照既有犯罪情节对其进行从宽或减轻惩治。
如确系涉及行贿之行为,法院通常会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处以罚金的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2024-05-26 18:34:00 回复

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的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事前受贿,二是事后受贿。事前受贿,以是否收受了贿赂作为区分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的标准,这比较容易理解。问题在于,在事后受贿的情况下,以此作为区分受贿罪的既遂和未遂的标准,会不会失之过宽放纵犯罪分子呢?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事后受贿的未遂犯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还应根据具体案情决定。因此,贿赂未到手而已经为他人谋利益的,认定为未遂,也不会放纵犯罪分子。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事前没有关于贿赂的约定,由于行为人正当行使职务行为在客观上对他人形成利益,为此,受益人在事后向行为人交付财物表示感谢而行为人予以收受的所谓事后受财的行为,由于行为人主观上虽有收受财物的故意,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交换条件而收取他人财物的故意,就不能认为行为人是构成了犯罪。

中介人构成 就没有去行贿的话,构成诈骗罪
中介人 因客观原因 没有 行贿成功的 构成介绍贿赂罪
该单位构成 单位行贿罪即遂(目前行贿罪是否存在未遂情况 还是存在争议的。有很多观点,我持行贿罪没有未遂的观点)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行贿未遂的,可以比照行贿罪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认定行贿罪的未遂,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划清行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既。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都是以犯罪既遂为标准的。研究行贿罪的既遂与未遂,意义主要在于量刑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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