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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实行条件是什么
解析:盗窃罪构成的基本要素如下:首先,盗窃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财产所有关系,具体表现为对财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理权等诸多权利的破坏;其次,从客观层面看,盗窃罪通常表现为行为人非法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或是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所谓“窃取”,实质上就是指行为人通过违背物品主人意向的方式,将其合法持有的财物占为己有乃至交由第三方持有;再次,从犯罪主体角度来看,本罪属于普遍适用的性质,凡是年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拥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作为本罪遂告人;最后,从主观动机上看,犯罪人必须体现出明确的蓄意和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盗窃罪批准逮捕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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