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第 一、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 二、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 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提出建议的; 3、由于回避申请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虽然允许处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会见律师、家人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对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对象应该遵守的事项做了严格的规定: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这是对不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起码的要求,及时到案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即被监视居住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恫吓、引诱、收买证人等形式阻挠证人作证或者不如实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即被监视居住人不得利用自己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隐匿、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与其他同案犯建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等。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以上规定,如果给司法机关的侦查活动造成了干扰或者增加了困难,或者严重妨碍了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应当对其予以逮捕。如果违反规定情节轻微,可以继续对其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间即使可以见律师,但是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如果不满足规定的话,那就见不了
你好,看阶段侦查阶段只有律师能够会见,其他阶段看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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