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宁德法律咨询 > 宁德刑事自诉法律咨询 > 武汉市侵占罪标准有哪些

武汉市侵占罪标准有哪些

黄* 福建-宁德 刑事自诉咨询 2024.05.24 17:42:00 361人阅读

武汉市侵占罪标准有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宁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宁德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安徽-蚌埠

解析:
侵占罪的基本法律概念和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的实质内涵是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无视被代理人对其财产的合法权利,将原本由本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
其次,侵占行为必须达到特定的数额标准,即数额较大这一水平;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行为人必须存在明确的拒绝归还的态度。
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这是该犯罪的本质特征之一;
其次,在客观方面,侵占罪表现为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行为人拒绝归还;
再次,侵占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心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24 17:43:0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武汉市参加社会保险(可由用人单位参保或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且符合年龄条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即可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异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湖北省范围内实行“一人一卡”的规定要求,在省内异地办理了二代社保卡的人员,在武汉市参保后是无法再申领社保卡的,对于这类人员,目前采取以下措施:
1、持卡人在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自愿办理异地卡信息纳入手续,纳入成功的则可在武汉市两定机构使用。
2、因卡片问题无法办理社保卡信息纳入业务的,则需要返回原发卡地重制社保卡后再办理信息纳入或原卡归属地注销卡信息后再来汉办理新增制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