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重庆-渝北区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故意实施伤害行为时,依法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而在十四周岁至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若故意对他人进行伤害行为,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如若导致受害者重伤,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当致人死亡或采用极其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下,犯罪者将承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等更为严厉的惩罚。
此外,对于已经年满十二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四周岁的人群,如果他们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中致人死亡或者采取极端残忍手段使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而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格审核批准弹劾后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也需为此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2024-05-23 13:0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