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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诉讼标的是啥内容

景** 福建-宁德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2 18:04:00 301人阅读

侵占罪诉讼标的是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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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明确规范,针对侵占犯罪行为,其立案判定的具体标准主要分为两类,即“数额较大”与“具备其他严重情节”两大类。
其中,司法机关所制定的相关解释性文件中,将侵占金额达到人民币1万元作为立案的基本门槛;
然而在某些地区,则将侵占金额达到人民币5千元视为立案的必要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侵占罪的认定,侵占金额在人民币2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可被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而当侵占金额超过人民币20万元时,则应被视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22 18:05: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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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行为人主管、管理、经手的本公司、企业或单位的财物;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范围较广,所有具有所有权关系的财产几乎都以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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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观表现形式不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是利用主管、管理、经手的本公司、企业,或单位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将其数额较大的财物据为已有的行为,并且只要实施了非法占有即构成犯罪;而侵占罪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将数额较大的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并且拒不退还或交出是犯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3.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主管、管理、经手的本公司、企业或单位财物的人员;而侵占罪的主体是任何持有他人财物的人。
上述内容就是对于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相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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