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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受到经济损失算对方诈骗嘛

陶** 江西-九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4.05.22 17:23:00 394人阅读

没有受到经济损失算对方诈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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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济宁

解析:
诈骗案件中,即使属于未遂案件也必须立案处理,这是因为实际上犯罪嫌疑人已开始实施了诈骗行为,仅因行为人自身的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现获取财物的目的,方可称作诈骗未遂;
然而,对于那些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作为诈骗的主要目标,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理应认定刑事责任并予以刑罚处理,与此同时,也形成了的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2024-05-22 17:2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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