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我国各地设立的公证处是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依法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证处有权对外为公民出具出生、生存、婚姻、死亡、亲属关系、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身份、学历、委托、遗嘱、继承财产、赠与、析产、收养等各种公证书,也有权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或法人和其他组织与公民之间签订的各种合同(契约、协议)办理公证证明。非经法定的公证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公证证明。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所确认的效力。公证书依法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当初几个当事人到国家公证机关办理放弃继承权的相关公证手续的,那么该公证书就有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反悔起诉到法院,公证书的证明力仍是高与其他相关证书、证明、证据的。也就是说公证书是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书不一致的,以公证书为准;非经公证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公证证明。因此,法院应当以该公证书为证明事实的依据,即当初的公证能够保护幼子的继承权。(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您好,关于故意隐瞒继承人,构成犯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不构成犯罪(一般是指刑法的范畴):
1,但是违反了我国《继承法》第23条及24条的规定;
2,如果同时符合本法第7条第四款的规定的,就会丧失继承权,直至承担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您好,关于故意隐瞒继承人,构成犯罪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般来说,不构成犯罪(一般是指刑法的范畴):
1,但是违反了我国《继承法》第23条及24条的规定;
2,如果同时符合本法第7条第四款的规定的,就会丧失继承权,直至承担刑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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