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九江法律咨询 > 九江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派出所口供不真实怎么办

派出所口供不真实怎么办

肖** 江西-九江 刑事诉讼咨询 2024.05.19 16:00:00 332人阅读

派出所口供不真实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九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九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攀枝花

解析:
如果您发现派出所制作的笔录与实际情况存在出入,但由于已经签署并按下了手印,因此要想推翻这份笔录,必须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证据。
此时,您可前往派出所向相关人员陈述状况,申请进行第二次询问或讯问笔录的记录。
然而,这里有个风险在于办案民警并不一定会答应您的请求,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提出充分且合理的理由以及依据。
从证据效力的角度来看,通常情况下,第一份笔录的证明力度要大于后续的笔录。
因此,您需要对自己先前所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部分做出合理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录有误或者遗漏的,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者补充,并要求其在修改处捺指印。
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捺指印。
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翻译人员应当在询问笔录的结尾处签名。
询问时,可以全程录音、录像,并保持录音、录像资料的完整性。

2024-05-19 16:02:00 回复

解答如下, 个人不能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只需要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如果长期在外暂住的,还应当由长期暂住地派出所出具。必须是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根据公安部新规,违法犯罪记录不对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派人到公安派出所进行开具,必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办理出国、移民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其它方面所需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派出所不对个人开具。
无违法犯罪证明的开具范围:
一是国家行政单位、司法机关等相关单位根据相关业务的开展,进行调查需要出具该证明。
二是相关企事业单位在特殊的工作、特殊岗位人员招录时需要公安机关出具该证明。
只有这两类,除此之外不予出具该证明。只能由单位或者组织通过正规的介绍信或者证件到公安机关开具。

结婚后,男方户口可以迁到女方。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男方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证明,女方村(居)委会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男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男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男方户口簿,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女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籍证明,女方村(居)委会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女方户口簿,男方户口迁移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男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67120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0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6567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5408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9771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