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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孩子是否合法

唐* 福建-宁德 子女抚养咨询 2024.05.18 16:03:00 321人阅读

要求法院把房子判给孩子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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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宜春

解析:
在中国,法律赋予了每位个人合理处置自身财产的法定权益。
当配偶之间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若能达成一致的协议,有助于将共同拥有的房产以合适的方式过户至其18岁以下的子女名下。
在此过程中,夫妇二人只需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过户手续即可完成这一重要步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18 16:04:00 回复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明确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但是,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是否视为放弃债权,我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既可能是由于债权人的原因造成的,也可能是由于公司的原因造成的。如果不加区分一概认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显然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十分不利。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08〕6号,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简要讨论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逾期未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与权利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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