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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一方父母付首付如何界定归属

陈** 河北-廊坊 财产分割咨询 2024.05.18 09:31:00 390人阅读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父母付首付如何界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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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倘若父母支付了购房首付款项,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于他们所资助的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便可视作仅仅是对其儿女单方面的赠予,而此时该房产则完全归属于被登记的一方。
反之,如果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这处房产自然属于父母所有,而子女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另外,如果父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除非有明确的赠予协议表明仅赠予其中一方,否则该房产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4-05-18 09:33:00 回复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谁,在双方对房屋权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若登记在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名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作为赠与或者债务予以确认。《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综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判决。但是,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则属于一方获得的赠予,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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