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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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离婚财产分割程序时,必须确保双方当事人均亲自出席参与。所谓的“离婚析产”,即是指因离婚关系引发的一项法律程序,旨在针对当事人对于房屋所占据份的具体分配问题进行相应变更的特殊登记手续。在完成该程序的过程中,双方都需亲自在场,且必须在充分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方可启动这个程序。
2024-05-15 17:25:13 回复
解析:
在执行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有必要确保双方当事人同时出席。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对于各自在房产中所占据的份额进行相应变更登记的法律程序,这一过程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并且达成共识,方能顺利完成财产分割的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专业解答离婚是否必须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参与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参与并签字确认。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可以例外,例如当原告接到法院传唤后,若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时出庭参加诉讼的话,法院可依法将其案件视为撤销诉讼处理;此外,当被告同样被法院传唤后,如无合法原因而无法出席法庭时,法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缺席审判的决定。
专业解答公积金贷款是否须要求夫妻双方出席事实上并非如此。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区分,主要取决于以谁的住房公积贷款作为抵押。假如是一位借款人独自承担债务的话,那么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自然只有他/她的姓名;而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则必须同时到场进行书面确认,此时的房产所有权证书应包含两个版本——一份为借款人所有,另一份为共有使用权证明,二者各自持有对应的那份证书。
专业解答在二手房交易中,夫妻双方是否必须共同到场,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一般得双方都来;要是其中一方来不了,就得出具经过公证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要是买房子,随便哪一方来都行,但得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另外,买卖双方还得准备其他的证件资料,比如契税完税证明、户口簿、离婚证之类的。
专业解答是的,需要双方都到场,但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专业解答离婚须经双方亲自参与:自愿签署离婚协议后,携至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机构会严格核查是否自愿、协商一致,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及债务问题。确认无异议后,方能获准离婚并领取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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