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承租协议被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若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以致房屋难以继续租赁,则承租人有权向合同对方当事人提出索赔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在抵押权设定之前,若抵押财产已先行出租他人且承租方已实际占有使用,则原租赁合同不会因为设立的抵押权受到任何影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租赁合约受到法律保护,视为其具有效力。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若由于抵押权的实现或其他原因导致房屋不再能够用于租赁,承租方有权向合同相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排除入住者有权要求续租。
但抵押权设立之前,房屋如已被出租且租房者转移了占有使用权的,原租赁关系将不会受到抵押权行使所带来的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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