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出去到有些国家过海关是不用录指纹的,不过有些就要。你后天7月8号就出国了,这两天你要去补办也不可能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百度搜索“最高人民”,点击官方链接进入主站页面。在主页屏幕右下方“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的查询功能链接。点击查询链接进入查询界面。在查询界面可以看到三个输入框,分别为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和执行范围。填写【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时要至少填写两个汉字;填写【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时要填写完整的信息。点击【执行范围】后的下拉按钮可以选择查询的范围,包括全国还是某个特定地区。选定查询范围后点击【确定】按钮。搜索结果返回界面如下,主要包括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立案时间、案号和查看详细信息按钮。点击每一条案件右方的【查看】链接可以查看到案件的详情。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一般来讲,被执行人提出申请,人民应当及时从“黑名单”中将其删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扩展资料:以下情形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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