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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再审必须中止执行是正常流程吗

温* 福建-宁德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5.12 17:27:00 495人阅读

进入再审必须中止执行是正常流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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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再审期间应否暂停执行的问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根据审判监督程序作出再审决定的案件中,法院有权作出中止原判决、裁定及调解书执行的裁定。
然而,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以及劳动报酬等特定类型的案件,则可不予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4-05-12 17:29:00 回复

结婚登记条件 :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1、发生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有意采取措施造成的;而单独海损则是由偶然的意外事件造成的。
2、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样。共同海损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而单独海损则只涉及到损失方个人的利益。
3、后果不同。共同海损应由受益方分摊;而单独海损则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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