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私营企业设立程序如下:
1、名称核准: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七条“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和第三十九条“本法所称企业改制是指:
(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变为国有控股公司,需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二、如果涉及职工安置问酣福丰凰莶好奉瞳斧困题,则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一条“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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