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合同发生变更之际,须向保证人发出相关通知。若该主合同变更未经保证人之明确同意,且进一步增加了债务人应负担之债务的话,那么在此情况下,保证人将不对新增之债务负有担保责任。
然而,若主合同变更导致债务人所负担之债务有所减少,则保证人仍需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此外,债权人与债务人如未获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内容,以减轻债务负担者,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反之,若通过协商方式增加了债务负担,则保证人对此部分新增之债务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最后,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时,如无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则保证期间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
解析:
对于主合同的变更事项,必须事前知会保证人。
倘若在未征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主合同发生了变更,且该变更导致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有所增加,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保证人将不对新增的债务部分负责提供担保。
然而,当主合同的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时,保证人依旧需按照变更后的新合同约定,承担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未得到保证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并试图通过此举来减轻债务,此时保证人仍然要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反之,若双方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以增加债务,则保证人对此部分新增的债务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即使债权人与债务人擅自改变了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只要没有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期间就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专业解答合同主体变更后原合同效力的判定若在合同签订后发生合同主体的变更事宜,原先所签订的合约仍然具有其效力,并可继续适用。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续签变更主体是否需要补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变更影响了原合同的执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只是名义上的变更,实际条件没有变化,而且劳动者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可能就不需要补偿。
专业解答员工若觉得公司擅自变更劳动合同核心内容的行为不合理,是可以拒绝的。这种变更属于重大合同修订,公司没经过员工同意就强行执行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依据原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公司因此解雇员工,那公司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合同主体的条件,比如因为合并、分立而变更法人资格,或者将员工调派到关联企业,甚至通过外包的方式转移劳动关系。不过,所有这些调整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不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发生了变更,需要谨慎处理。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变更,这可能会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此时,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变更。如果劳动者同意变更,应该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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