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住宅土地出让金会按照房屋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的2%进行征收。关于经济适用房的过户问题,根据规定需要在获得房产证五年以后才能进行转让操作,在此过程中,转让方还需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当经济适用房经过支付土地出让金并完成过户手续后,其再次转让便可与普通商品房一样获得同等对待,无需再次支付土地出让金。
2024-05-11 11:41:39 回复
解析:
通常来说,用于住宅用途的土地出让费用将按照所涉及房产交易价格或经由专业评估机构认定的房价的2%比例进行征收。
而对于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处理,须在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书满五年之后方可实施,在此过程中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一旦该类住房的所有人已经缴付了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那么当其进行二次转手时,便可以享受到与其他普通商品房相同的待遇,无需再次向政府交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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