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泰安法律咨询 > 泰安公司经营纠纷法律咨询 > 就是如果两年前偷过东西,挺多次的,然后要是之前的超市不干了,还会追究吗?

就是如果两年前偷过东西,挺多次的,然后要是之前的超市不干了,还会追究吗?

pub****799 山东-泰安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4.05.11 08:16:42 489人阅读

就是如果两年前偷过东西,挺多次的,然后要是之前的超市不干了,还会追究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泰安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泰安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3538000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泰安 咨询解答:829条

可以追究的,达到2000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024-05-11 09:18:55 回复

可以,超过1000元已经达到立案水平。金额符合盗窃罪的构成条件。
《刑法》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

你好,只要你如实交代就会宽大处理,若不说等查出来就没机会了。所以尽量都说吧。 如果在1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若帮到请采纳,谢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