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农民集体则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系指,利用农民集体的土地并在其中获取收益的行为主体所享有的权益。
具体来说,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细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
首先,农用地使用权特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或外部单位及个人在进行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时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权;
最后,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兴建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而使用的土地使用权。
此外,划拨土地使用权则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由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划拨土地使用权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基本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024-05-06 11:45: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