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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一、我们始终将行政应诉工作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上。
二、坚定不移地支持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进行公正合法的受理与审理。
三、我们将会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做好每一次答辩举证的准备工作。
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职责。
五、全力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的各项工作。
六、对于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我们会积极主动地予以履行。
七、明确划分行政应诉工作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八、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的建设,提高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
九、强化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保障。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2024-05-04 17:3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