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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死亡6人属于什么事故

甘* 福建-宁德 工伤纠纷咨询 2024.05.04 09:03:00 498人阅读

工厂死亡6人属于什么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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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企业均不得拒绝向员工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先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在劳动合同文本上亲自签名或加盖公章后方能正式生效。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文本需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持有一份。

2024-05-04 12:3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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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的界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划分为四个不同级别,即特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以及一般事故。
划分这四类事故的关键因素在于:
1.特大事故,是指在事故中导致至少30名人员死亡,或100名以上人员遭受严重伤害(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在内,以下同),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情况;
2.重大事故,则是指在事故中导致至少10名人员死亡,但不超过30名,或50名以上人员受伤,但不超过100名,或直接经济损失介于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情况;
3.较大事故,是指在事故中导致至少3名人员死亡,但不超过10名,或10名以上人员受伤,但不超过50名,或直接经济损失介于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情况;
4.一般事故,则是指在事故中导致至少3名人员死亡,或10名以下人员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000万元的情况。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二条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

2024-05-04 09:04:00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属于工伤。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厂里的遇工出车祸死亡,死亡家属带人来厂里闹事,是违法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6项中,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因此,需要用人单位和交警部门核实,看该员工是否在本次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如果是,则家属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不能一概视为闹事,否则,不利于用人单位对事件的处理。如果构不成工伤,经劝说家属继续闹事,妨害单位生产秩序的,其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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