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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若房产证上列有双方姓名且系以夫妻双方之名义共同承担还贷责任,此种情况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通常会将其按照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进行分割处理;
(2)若房产证仅列有一方姓名且双方共同承担还贷责任,则该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债务将归属于登记人,而另一方则可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5-01 09:5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