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罹患癌症患者的丧亡补偿资金的计算方式,亦应依据二十年的基准来执行。在此基础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示,对于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人员,其年龄每增长一岁,相应的丧亡补偿年限将会递减一年;而当年龄达到或超过七十五周岁时,则仅按五年作为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专业解答肺癌患者死亡赔偿金并不直接按照5年期限计算。实际上,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癌症患者的死亡赔偿金通常基于20年的基准进行计算。但是,对于年龄超过60岁的患者,每增加一岁,赔偿年限就会减少一年。而当患者年龄达到或超过75岁时,赔偿金将按照5年计算。这样的规定确保了赔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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