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大连法律咨询 > 大连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我想知道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我想知道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江* 辽宁-大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8.01.18 15:57:41 488人阅读

你好。最近我的叔叔跟外人发生了矛盾 现在打算告他 所以想咨询一下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其他人都在看:
大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大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这类自诉案件有下列限制性条件:
  
(1)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
  
(3)本属公诉案件,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需要有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2018-01-18 16:00:41 回复
咨询我

以下便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相关内容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具体包括: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尚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案件;
  
(2)侮辱、诽谤案,并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
  
(3)虐待家庭成员,尚未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
  
(4)侵占他人遗失物、遗忘物、埋藏物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这类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须是轻微的刑事案件;
  
(2)被害人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
  具体包括: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重婚案;
  
(3)遗弃案;
  
(4)妨害通信自由案;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2018-01-18 15:58:41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提出控告和,人民才予受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诉告诉的,人民就不予追究。共有四种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案件;(3)虐待家庭成员案件;(4)侵占他人委托保管财物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主要包括:故意伤害的案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侵犯通讯自由的案件、重婚的案件、遗弃的案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