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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履行地的明确规定包括:
1.当合同中规复了履行地点时,则专以该约定的履行地点作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
2.如果在书面合同当中未作任何约定,同时争议事项所涉及到的是以支付货币的方式来实现的内容,那么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将被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
3.具体而言,如果涉及到的标的物为实物不动产,那么这样的实物位于何处便决定了这个实物的归属及其履行问题,因此,标的物所在地自当为合同履行地;
4.至于其他类型的赋税,例如货币、劳务等,由谁承担其义务(即负责向另一方付款或者提供服务),其所在地就应被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
5.而对于即时结算的合同,需要进行交易行为的部分,其交易行为发生地当然应当被当成是合同的实际履约地。
2024-04-26 19:14: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