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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进行户籍迁移时,必须提供合乎情理的原因,比如结婚。
所需递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了居民身份证、人口普查簿、结婚证书以及个人书面陈述等文件。
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申请人须亲自前往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准许迁入证明;
其次,携带上述证明前往原本户籍所在辖区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证;
最后,回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完成后续手续并获得正式的迁入许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4-04-22 15:01: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