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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撤诉后多长时间内可以重新再起诉

周* 西藏-日喀则 诉讼管辖咨询 2024.04.21 14:18:37 327人阅读

经济纠纷撤诉后多长时间内可以重新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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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经济纠纷在撤诉之后,关于何时能够再次提起诉讼,我们做了细致入微的分析。
通常来说,撤诉之后,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时间限制来禁止当事人对同一诉讼请求进行再次起诉。
因此,法院有义务接受这样的申请并展开审理工作。
然而,针对离婚这类特殊案例,倘若原告在自身既无新的事实情况,也无新的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在六个月之内再度提出诉讼,那么法院很可能会拒绝其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4-04-21 14:40:52 回复

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再审案件,人民在审查期间,申请人可以撤回案件,但是否准许撤回,由人民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条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第四百零一条人民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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