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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若公私财物遭受故意损毁之责而导致其无法达到刑事诉讼的追诉标准,且涉案金额相对较小,情节亦较为轻微者,则被认定为普通违法事项。
此时,应依照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施以行政拘留或警告之处罚,同时可单独或者合并罚款,并且责任方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5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4-21 14:37: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