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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已经十多年了,厂里开始没有帮员工交社保,才是最近几年交的,厂里现在说要帮员工补交,?

ask****044 江西-宜春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4.17 17:16:37 440人阅读

进厂已经十多年了,厂里开始没有帮员工交社保,才是最近几年交的,厂里现在说要帮员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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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去确认劳动关系

2024-04-17 22:47:17 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结合你的陈述,该死亡员工是在非工作时间内因自身疾病死亡的,依法不属于工伤。但属于非因工死亡,家属可以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十条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 个月工资 (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 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 个月工资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 ,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向用人单位主张15个月工资作补偿。

交通事故:
1、建议将肇事车辆的车主、司机和车辆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
2、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3、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4、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对方是机动车的,只要你方不是全责,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来承担;
6、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按照国家《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参保或违反以上法规和条例不为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那么职工生病或造成工伤所产生的费用,企业全部承担。
公司不交社保处理办法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
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
(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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