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乐山法律咨询 > 乐山其他侵权法律咨询 > 经过领导同意的事项出现损失要不要承担责任

经过领导同意的事项出现损失要不要承担责任

周* 四川-乐山 其他侵权咨询 2024.04.17 11:47:32 478人阅读

经过领导同意的事项出现损失要不要承担责任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乐山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乐山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对于领导者要求您进行签名且随后发生不幸事件,否需承担相应责任,这需要对具体情况进行详尽地分析。
首先,依据已经取得授权的授权人,由替代授权人进行的签字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属于合法的行为;
其次,若缺乏委托人的亲笔委托、授权,擅自代表他人进行签字,这样的行为便会被判定为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在此种情况下,未经具有相关权力的人士同意、批准、授权,擅自就某些事宜进行代理签署,最终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等问题,那么必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责难。
至于委托人的责任所在则包括以下几点:
1.委托人具备权力要求行纪人遵循自身指令完成法律行为;
2.当发现行纪人违反合约规定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纳由于行纪人的不当行为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3.委托人发现在合同遵守方面存在问题时,有权拒绝支付待遇以及偿还相关费用;
4.倘若委托人发现其委托的行纪人由于不妥当的行为,使得其财产或权益受到直接损害,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请求;
5.矢志委托人需承担向行纪人支付待遇的基本义务;
6.委托人同样必须对行纪人偿还费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7.委托人拥有接受行纪人给出的财物的权利,并同样承受行纪人转交给他们的财产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024-04-17 12:01:04 回复

根据员工犯错误的程度,单位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如果员工犯了一般性的错误,并未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及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单位辞退员工则可能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员工不仅可以拿回剩下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员工犯的错误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及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那么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反而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重大错误给公司造成的严重损失。但,按照劳动合同法按劳分配的原则,员工只要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劳动报酬,所以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并不应当影响劳动报酬的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员工犯错误的程度,单位辞退员工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如果员工犯了一般性的错误,并未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及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单位辞退员工则可能是违法的,这种情况下员工不仅可以拿回剩下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员工犯的错误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及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那么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反而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因重大错误给公司造成的严重损失。但,按照劳动合同法按劳分配的原则,员工只要提供了劳动,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劳动报酬,所以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并不应当影响劳动报酬的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