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条原件丢了,复印件是否有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原件丢了复印件是有效力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合同原件不见了,只有复印件的,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影响,合同仍成立的。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后,合同即成立,之后合同原件丢失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或法律效力。只是如果以后因履行合同产生纠纷而需向时,根据证据举证规则,如果对方对合同复印件不认可的,则丢失方因不能提供合同原件,会对其主张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合同原件的法律效力
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
您好,关于借条原件丢了复印件有没有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借条原件丢了,复印件在借款人认可其真实性且承认尚未还款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且借款人应当还款,否则无效。
2、借条是借款关系的法律凭证,属于书证。《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因此,借条应当提交原件。
3、在借条原件丢失不能提供原件的情况下,复印件的效力就来源于借款人的认可,只要借款人认可借条复印件的真实性并承认借款未还,那么借条就是有效的,同时借款人应当偿还借条上载明的款项,否则,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复印件的真实性,或者虽承认复印件的真实性,但不承认借条中的款项未还,那么借款人就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作为证据材料,借条原件的法律效力明显强于复印件。我国在当事人举证上实行的是“原件、原物优先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1、当事人向人民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2、在诉讼中,原件是直接证据,人民依据借条原件(书证)就能作出判断,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等相应的法律事实;而借条复印件属于复印件书证,是补强证据,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只有在与其他证据相佐证的情况下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令你满意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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