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年满十六周岁者实施犯罪行为,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如涉及以下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或死亡等恶性罪行的,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罪责:
例如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纵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罪等。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但却未达十四周岁的人,若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过程中导致他人不幸身亡或以极其残暴的手段对他人施以重度伤害并致使其严重残疾,情节极为恶劣的案例,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严肃审查和核定后,检方将有权启动追诉程序,要求此类未成年罪犯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