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六安法律咨询 > 六安经济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销售假药下线不在本辖区有没有管辖权

销售假药下线不在本辖区有没有管辖权

周* 安徽-六安 经济犯罪辩护咨询 2024.04.11 08:52:11 459人阅读

销售假药下线不在本辖区有没有管辖权

其他人都在看:
六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六安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析:
销售假药罪所涉及的刑事司法程序应遵循犯罪行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原则。
由于此类犯罪行为所具备的严重性质,因此,在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定罪量刑裁决之前,必须通过公安机构展开深入的调查工作以获取充分证据。
因此,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构具有依法进行侦查的特定权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4-11 09:08:0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