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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所如果采取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则要按合伙人课征个人所得税;如果采取公司企业组织形式,然后税后利润作股息分配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pub****055 湖南-衡阳 工商税务咨询 2024.04.10 15:55:06 394人阅读

湖北省某市孙某想经营一家税务师事务所,预计年盈利 20万元。该所如果采取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则要按合伙人课征个人所得税;如果采取公司企业组织形式,则先要征企业所得税,然后税后利润作股息分配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采取合伙企业组织形式,孙某要承担多少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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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成立合伙制组织形式,需要三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的发起人;孙某做为发起人之一,根据先分后税的原则,需要先确定能分到多少,再计算税负

2024-04-15 10:20:41 回复


一、纳税额确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税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机关: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六条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标准确定。
(三)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五)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六)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2%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七)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以下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合伙企业的个税计算是以税前利润按各合伙人的股份比率计算出每个人分配的利润,扣除个税允许税前扣除额42000,(每月3500),再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级累进个税税率表计算应缴的税额。

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是:合伙企业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再用应纳税所得对应的税率表中的级次计算应缴纳多少个税。

税率表如下: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股东分红是否纳税问题再《个人所得税法》中有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所以,此项所得没有费用扣除额,因此即使1块钱也是需要纳税的。
对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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