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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信用卡套现指的是持有信用卡的用户通过使用POS机或其他类似设备,在实际消费未发生的情况下依然违规地刷卡提取现金的行为,同时借此逃避银行所收取的提现手续费。鉴于信用卡套现对国家金融秩序的严重冲击以及犯罪分子常借助虚拟POS机进行虚假交易的现实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7月26日起明确将信用卡套现列为违法行为之一。这一行为常见于信用卡套现、住房公积金套现、证券市场套现等多个领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4-08 15:42:2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