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亲戚借您之名进行贷款购买房屋,且房产亦登记在您名下,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您享有对该物业的所有权权益。
然而,对于某些实施限购政策的地区来说,若您再度购置房产,可能会因为已经“拥有”过房产而无法享受到相关的优惠待遇。以下是我国有关二套房认定的规定:
①父母原本已有房产,并在此基础上,以其未成年子女名义进行房地产交易;
②在未成年时期即拥有房产,成年之后仍想通过贷款方式再次购买房产;
③个人民下既有全额付款购买的房产,之后欲通过贷款形式购买其他房产;
④个人名下曾经通过贷款方式购置过房产,随后在房产清偿完毕后再行申请贷款购房;
⑤首次购房选用商业贷款,倘若再次购置房产则需使用公积金贷款;
⑥恋爱前,一方向银行申请了购房贷款,婚嫁以后,另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是两人的户籍并未归并在同一处;
⑦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共同向银行提出购房贷款申请,然而待到离婚之时,其中一方选择再次申请贷款购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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