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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仲裁委由谁来调查

周* 陕西-榆林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4.04.04 08:05:17 369人阅读

行贿仲裁委由谁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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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贪污罪和贿赂罪皆有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的工作人员,若是滥用职权或以非法手段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亦或是在从事商业活动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以及手续费,且将这些钱财据为己有,其涉案金额超过五千元人民币者,都应当依据法律进行严厉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24-04-04 08:32: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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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关于贿赂的案件通常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受到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为企事业单位、公司等经济实体的工作人员,他们以职务上的优势地位,向他人收取礼品或非法敛财,通过这些方式为他人谋求个人私利。
此外,在经济往来活动过程中,他们可能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取各种名目的回扣和手续费,将其据为己有。如果这些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5000元人民币以上,那么这些嫌疑人士就需要接受司法审判了。

2024-04-04 11:48:27 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和仲裁实践经验,仲裁调解大致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1、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  
2、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  
3、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行调解。  
(二)进行阶段。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  
1、向当事人宣讲国家的劳动法规和政策。  
2、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的好处和意义,进行疏导工作。  
3、提供适用法规,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或承担的义务。  
4、提出本案的调解意见,以供当事人参考或选择。  
5、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调解意见进行协商。在协商中,允许当事人提出不同意见,允许当事人就有关问题开展辩论。  
6、宣布调解结果: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  
(三)结束阶段。调解结束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协议,但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均意味着调解结束,仲裁委员会应及时以裁决的方式结案。二是当事人经过民主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经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制作仲裁调解书。调解书要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由主持调解的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署名或盖章。从而完全结束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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