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您好。如您所描述的,如果快递在未签收的情况下遗失的,则需要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当时您在电话中及短信中要求的是放在门卫室,并没有要求快递员自己签收,所以快递员是无权代为帮您签收的。该责任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但是,不知道您的快递有没有保价,如果没有保价那只能按照快递公司的赔偿标准来赔偿了。您可以尝试追踪该快递的快递单号,查看最终快递的去向。建议您今后快递人不在家千万不要找不熟悉的人代收,更不要放在门卫室。如此贵重的物品,您应该当面验货后亲自签收。寄件人和收件人的证明对于该案件的赔偿来说,没有太大的作用。因为快递公司的赔偿是按照快递单来进行的。快递单按照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快递公司在签署快递单的时候都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要求保价,如果没有要求保价的那么就是默认当事人同意快递公司按照快递公司赔偿标准来对该货物约定赔偿的金额。所以,最坏的结果就是只能按照快递公司的标准赔偿。但,也不是没有追回部分手表价款的可能,建议您可以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投诉
您若是客户,未签收,是快递公司责任;已签收,自己责任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