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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出去了有问题怎么办?

周* 云南-文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24.03.30 06:58:36 447人阅读

房子卖出去了有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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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于已经售出的房产在质量上出现问题时,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您可以向卖方提出进行赔偿请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如若该物业确实存在应当修缮或赔偿的质量瑕疵,那么买方则有权利直接向卖方索取对应的费用。
其次,如若该房产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并且卖方不能及时进行修正,那么基于《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买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取回已经向卖方支付的房产价格。
再者,您还能选择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投诉。
您可向房地产质量监管部门投诉,请求对此类问题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和处理。
此外,作为透过房产中介完成交易的买方,您也可以尝试与中介取得联系以协助解决问题。
中介机构通常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其中便可能包含对卖家进行协商或者提供额外的协助来解决问题。
同样,若您在购入二手房时购买了产权保险,您同样有权依据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最后,倘若在交易环节中未能及时发现或关注到房产问题的话,那么您可以邀请专业的工程师或者维修专家展开深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修复策略。
如有必要,您还可以寻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帮助,他们能够对照建筑设计标准对房屋主体进行重新核审。
关于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建议您在处理之前务必详细通读购房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确保自己充分掌握了所有可能的途径,以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寻求最佳的对策。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2024-03-30 07:14:20 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主要看涉及的拍卖标的是否属于刑事案件中的赃物或赃款购买的物品。动产或不动产,如果是就应当停止拍卖,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行决定是否拍卖。2、根据《最高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可以参考适用。3、《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公通字[1998]31号)第十二条规定“对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应将车辆无偿追缴;对违反国家规定购买车辆,经查证是赃车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进行追缴和扣押。对不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结案后予以退还买主”,第十四条进一步规定了“明知”的含义,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1)在非法的机动车交易场所和销售单位购买的;(2)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3)机动车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有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4)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什么是非法买卖土地非法买卖土地是指其行为不仅包括买卖土地所有权,还包括买卖土地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显然,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在民法上应视作无效。二、非法买卖土地具体行为表现1、以租代征通过“以租代征”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近年来凸现的一种违法新形式,是一种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所谓“以租代征”,即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通过租用或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土地违法行为。“以租代征”这种行为的实质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未经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非法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义务。这种行为会严重冲击用途管制等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影响国家实现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的目标。《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31号文件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制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时明确了法纪: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非法转让集体土地按照现行土地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除因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企业由于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外,不允许转让(包括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若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就属于非法转让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的具体形式,除买卖外,还有其他一些形式,如以买卖房屋连同土地买卖,以土地入股联办企业名义转让土地等形式;其主体是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农村集体,多为村委会或者村干部。这种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会造成集体耕地资源减少,人地矛盾进一步加剧。3、非法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是指国家给用地单位无偿提供的土地。划拨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土地流转市场,如进入市场,要依法补办出让手续并且补交出让金后才能进行。将国家无偿提供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擅自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隐形交易,如以买卖房屋名义转让土地,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办企业分红,或联建住宅分成等,都为法律所禁止。4、非法转让出让土地非法转让出让土地主要是指行为人在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即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行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再行转让,必须要按规定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投资开发之后才能进行。不进行任何投资开发即加价转让,是典型的炒卖土地行为,属于非法转让、出让土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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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买的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找谁去

    专业解答购买房产后遇质量问题,可向当地质检站申诉。首先确认问题是否在保修期内,然后与开发企业沟通并报相关部门鉴定备案。 建议寻求专业第三方机构评估。勘察、设计单位如因质量问题导致损失,应减免费用并赔偿。施工单位如造成质量问题,应负责修复、返工或改建,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5.03 13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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