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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诉讼离婚中,假如有一方拒绝配合过户:
关于诉讼离婚这一途径,倘若您已经取得了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无论另一方是否愿意配合,办理房产过户都不再成为难题,您可依据司法程序申请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便会在法律框架内辅助法院完成房产过户事宜。
2.协议离婚中,若有一方拒绝配合过户:
如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妇,当离婚协议明确规定房产归属一方后,但在签署完离婚协议书之后,表示弃权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却不愿协同办理过户手续。
针对这种情形的协议离婚,若另一方不予配合,进行房产过户将会颇具困难,原因在于单凭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并不能充分证明另一方实现房产过户的真正意愿,房屋管理部门也难以有效核实该协议的真实有效性,为此,面对此类困境,不妨尝试采取如下策略:
以未践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对方不予配合,这实际上便是对离婚协议书的违约行为,您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其实体履行离婚协议书;若经过审判,证明对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您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法院亦能够向房屋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从而确保房产顺利过户。
3.离婚过程中,前往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手续。
为了防止在离婚程序结束后,仍然发生一方不肯配合的情况,您可以在离婚的环节中,利用公证机关来确认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以此使房屋管理部门对离婚协议书产生认同,进而完成房产过户流程。
4.准备协议离婚的双方人士,如认为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可考虑寻求公证处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处理,或是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经由调解确定最终解决方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其效用如同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024-03-30 07:11:0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