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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交易吗

周* 四川-阿坝 土地承包咨询 2024.03.30 06:48:27 489人阅读

农业用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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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遵循法定程序便可进行合法的买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推行的政策,承包方依规获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采用包括转包、出租、互换以及转让等各种合法的途径实现权利的流转,如通过转让和互换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经过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后,便可依法自由地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导向的形式进行再次流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4-03-30 07:10:0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简易程序是什么对于明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可以确定由独任仲裁员使用简易程序。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将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事项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仲裁委员会还应当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反请求、或变更请求、举证时间、交换证据时间、选定独任仲裁员、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被申请人(第三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受理仲裁申请后,发现中止、终结情形的,仲裁程序应当终止,仲裁庭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申请人、被申请人不能选定的或选定不一致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放弃选定独任仲裁员的,第三人可以选定独任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应当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开庭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请人放弃仲裁请求并撤回仲裁申请,且被申请人(第三人)没有就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的,仲裁庭应当终止仲裁程序。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第三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开庭前,仲裁庭应当查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并逐一核对身份;仲裁员应当宣布案由,宣读仲裁庭纪律、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权利和义务,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仲裁庭应当保障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平等、有序陈述的机会,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陈述事实、意见、理由。仲裁员按下列顺序组织好质证和答辩:1、申请人出示证据,被申请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进行质证和答辩;2、被申请人出示证据,申请人、第三人与被申请人进行质证和答辩;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简易程序是什么对于明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可以确定由独任仲裁员使用简易程序。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将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事项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仲裁委员会还应当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反请求、或变更请求、举证时间、交换证据时间、选定独任仲裁员、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被申请人(第三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受理仲裁申请后,发现中止、终结情形的,仲裁程序应当终止,仲裁庭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申请人、被申请人不能选定的或选定不一致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放弃选定独任仲裁员的,第三人可以选定独任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应当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开庭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请人放弃仲裁请求并撤回仲裁申请,且被申请人(第三人)没有就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的,仲裁庭应当终止仲裁程序。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第三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开庭前,仲裁庭应当查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并逐一核对身份;仲裁员应当宣布案由,宣读仲裁庭纪律、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权利和义务,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仲裁庭应当保障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平等、有序陈述的机会,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陈述事实、意见、理由。仲裁员按下列顺序组织好质证和答辩:1、申请人出示证据,被申请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进行质证和答辩;2、被申请人出示证据,申请人、第三人与被申请人进行质证和答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贸易公司经营范围相关规定与要求如下:一、贸易公司经营范围要求1、内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已放宽很多,除了可以经营贸易相关的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会务礼仪、企业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类业务,也可以经营工艺礼品、电子产品等产品销售。如果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则外贸部分的经营范围只写一句话就可以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外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内贸经营范围分批发和零售,批发在上海市外经委审批即可,对于零售则要求非常严格,需北京商务部审批。如果注册外资进出口贸易公司,则必须将进口或出口产品目录详细列明。二、上海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大纲(参考)1、贸易及相关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2、贸易公司可兼营的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等。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等。三、上海贸易公司注册登记注意事项1、上海贸易公司注册在公司查名时,需确定好经营范围,以后的工商注册登记时的营业执照,以查名时确定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为准。2、在上海注册贸易公司,可选择在上海开发区注册,以便享受上海开发区高额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四、下边给出几个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实例让你参考下:1、销售工艺品、陶瓷制品、皮革制品、塑料制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床上用品、家具、卫生洁具、建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中介),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2、销售机电设备、管道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专控)、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装饰材料,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3、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维修。4、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包装材料、日用百货、玩具、电子产品、酒店用品、工艺品、化妆品、办公用品、环保产品、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5、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玩具、工艺品、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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